Seminar 議題:動物保險
有關於這個問題,
我大致上根據下列4點來分別加以闡述之:
第一點有兩項:1、健保局需不需要給動物保險,2、現代社會與法律專家的意見。
第二點:香港有沒有動物保險?
第三點:動物也應該享有健康保險的權力。
第四點:動物保險會推行嗎?〈動物醫院〉
1、健保局需不需要給動物保險:
有關寵物保險, 其實國外有些保險公司有試辦過, 但是後來幾乎都是慘淡收場. 原因不在於沒有人要買保險. 而是有其他因素.
最大的障礙在於並不是每個會幫寵物買保險的人都是真心愛寵物的, 說起來很可怕. 國外真的有人為寵物買了高額的保險, 然後故意傷害或殺死寵物來詐領保險費. 而各國雖法律不同, 但是據我所知, 並沒有任何國家將動物視等同於人的, 也就是說, 殺害, 傷害, 拋棄寵物多半是罰款了事, 幾乎沒有罪責.
而在台灣的問題更大, 台灣的法律是將寵物視為物品, 視為主人的動產, 動物在台灣的法律解釋中, 甚至不具有生命權. 既然連生命權都沒有了, 那要如何保障動物的醫療權? 就連各獸醫的收費標準也是不一, 要談動物健保, 真是談何容易.
我自身也是有養寵物-貓的人, 我當然也很贊成開辦動物健保, 但是現實上要走到這一步實在有困難. 因此我覺得應該先建議政府修法規範下列事項, 再來談動物健保.
1. 賦予動物生命權, 不要再將寵物視為物品
2. 立法統一獸醫院各項治療的收費標準, 如果有較高價的特別療程, 可依主人之意實施. 但是基本的各種醫療費用要統一, 或是至少訂出一個標準範圍
3. 立法對故意傷害, 殺害, 拋棄動物/寵物者施以重責, 光是罰款根本不足以嚇止相關犯行
1-1、現代社會與法律專家:
健保局為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設立之機關,僅能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執行業務,不能接受貓、狗、鱷魚.........之保險。
依保險法規定,第一章:為總則,第二章:保險契約,第三章:財產保險(又分為火災保險、海上保險、陸空保險、責任保險、保證保險、其他財產保險),第四章:人身保險(又分為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),第五章:保險業,第六章:附則。寵物在法律上不是人,只是物,非土地或其定著物,為動產,就法律概念言,保險公司可以推出寵物之保單,也許市場有此需求,性質上屬於財產保險內之其他財產保險。至於保險費是否足以讓飼養寵物之民眾願意購買,則為實際精算問題。
台灣迄今似無寵物保險,外國或許有之,足以參考。
- 2008-08-04 09:42:49 補充
2、香港有沒有動物保險:
有,據聞這一間比較出名:「智得寵」--> http://www.apexpet.com.hk/Chi/main.php?&width=800&height=600
「智得寵」是首套較完備的寵物保險,保障包括獸醫診金、藥費、手術費等,也包括寵物引致第三者財物損毀或傷亡的法律責任索償、寵物身故處理屍體費用等。
(此 計 劃 由 藍 十 字 ( 亞 太 )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承 保。)
3、動物也應該享有健康保險的權力:
在我還沒養狗前就已經有心理準備了,也知道他會花我很多錢尤其是醫藥費。我養了一隻拉拉,也知道他的遺傳疾病。但是養他到現在一年了,他除了有次上次下瀉加拉血,花了我四百五十元外,他沒生過什麼大病,只要拉肚子去看醫生至少一百五十塊跑不掉,但是他這些錢都是我從每個月撥給他的兩千多付的,那兩千還包含了飼料、零食、驅蟲藥等。兩千塊其實對他不太夠了。若有狗狗的健康保險,7200就能解決的話,我一定會參加。因為難保狗狗下一秒還是健健康康。更別說我家狗狗植晶片結紮的費用了。可惜現在台灣只有寵物的第三責任險,而且沒有大力推廣,台北也只限定兇猛的狗狗一定要保而己。雖然我家那隻拉拉花了我不少錢,但是我從不計較他花了我多少,因為他帶給我的歡樂,早就超過那些錢的價值了。
- 2008-05-09 00:41:54 補充
其實我家狗狗並沒有一年到頭都生病吃藥看醫生嘿
參考資料 自己
那天我有看到一家公司的DM 但是沒注意
不過 如果有公司敢作的話 很快的其他公司也會跟進的
風險 的確相當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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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來動物晶片的問題
現在日韓有所謂的狗語翻譯機 貓語翻譯機......
而日韓的科技也是進步的很快
我想 語言晶片應該有研究團隊正在開發了才對
你可以注意看看
說不定 當他們推出的時候 你可以發現他們產品需要改進的地方
加油喔^^
. 2008-08-04 09:42:49 補充
如果友聯產物保險公司曾經有寵物保險之商品,應屬過去式,也就是早已停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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